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解读《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试点纳税人采取“成本法”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的公告》

一、为什么下发本公告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的规定,在前期已在部分行业推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其他行业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工作。

二、本公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对纳税人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成本法申请,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向社会公布。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