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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证券交易所得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证券交易所得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7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局按照《通知》要求,对机构从事证券交易所得征税情况(附“情况调查表”)认真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存在的问题于6月20日前书面报市局。[条款失效]

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京国税发[2007]212号),本法规“市局补充意见部分”于2007年8月6日被修订。

1995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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