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第四批《禁止出口货物目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现公布《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四批),本公告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
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四批)
| 序号 | 商品编码 | 商品名称 | 备注 |
| 1 | 250510000 | 硅砂及石英砂 | 2505编码项下商品统称各种天然砂,不论是否着色,但含金属砂除外 |
| 250590000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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