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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第四批《禁止出口货物目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现公布《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四批),本公告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

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四批)

序号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

备注

1

250510000

硅砂及石英砂

2505编码项下商品统称各种天然砂,不论是否着色,但含金属砂除外

250590000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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