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核定北京卷烟厂1个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批复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北京卷烟厂生产销售的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情况的请示》(京国税发[2005]45号)收悉,批复如下:

根据《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3]5号)的规定,对北京卷烟厂生产的1个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不含增值税)核定如下,自2005年4月1日起执行。

企业名称卷烟牌号烟支包装规格计税价格元/条(200支)

北京卷烟厂3mg中南海硬盒翻盖25×(59+25)139.64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