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核定娇子(红传奇天子)等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11]26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对5个新牌号规格卷烟核定了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对1个牌号规格卷烟调整了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详见附件),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点击下载

1、部分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表

2、部分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调整表

附件1

部分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表

单位:元/条(200支)

卷烟生产企业名称

卷烟条包装

商品条码

卷烟牌号规格

消费税最低

计税价格

川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6901028220446

娇子(红传奇天子)

306.67

川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6901028026024

娇子(软红天之娇子)

124.79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6901028189385

黄鹤楼(硬天下胜景)

124.79

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6901028131803

黄山(小红方印6mg)

109.19

中烟实业中心(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6901028097185

长白山(红人参)

57.91

附件2

部分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调整表

单位:元/条(200支)

卷烟生产企业名称

卷烟条包装

商品条码

卷烟牌号规格

调整前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调整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山东中烟工业公司

6901028151634

泰山(白将军)

41.46

53.31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