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井巴布科克能源有限公司等外国企业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你局《关于三井巴布科克能源有限公司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请示》(沪地税流[2002]58号)、《关于日本RB控制器株式会社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请示》(沪地税流[2002]125号)、《关于藤仓株式会社、日本三菱电机株式会社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请示》(沪地税流[2002]127号)、《关于日本东芝电梯株式会社取得的技术使用费收入免征营业税的请示》(沪地税流[2002]140号)、《关于法国阿尔斯通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请示》(沪地税流[2002]187号)、《关于德国科尔本施密特有限公司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的请示》(沪地税流[2002]202号)、《关于日本京瓷株式会社等单位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请示》(沪地税流[2002]338号)、《关于松下电工株式会社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请示》(沪地税流[2002]352号)、《关于日本大金工业株式会社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请示》(沪地税流[2002]371号)、《关于对日本美能达株式会社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的请示》(沪地税流[2003]198号)、《关于对美国XEROX CORPORATION 取得的技术转让费免征营业税的请示》(沪地税流[2003]265号)、《关于尼尔森(中国)有限公司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请示》(沪地税流[2003]286号)、《关于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请示》(沪地税流[2003]292号)、《关于对日本夏普株式会社取得的技术开发收入免征营业税的请示》(沪地税流[2003]301号)、《关于香港惠龙电讯有限公司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请示》(沪地税流[2003]316号)、《关于对美国梅特勒—拖利多集团公司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请示》(沪地税流[2003]318号)、《关于韩国现代电梯株式会社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请示》(沪地税流[2003]348号)、《关于日本株式会社APIUS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请示》(沪地税流[2003]347号)、《关于德国大众汽车公司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请示》(沪地税流[2003]349号)、《关于9WEBZEN LIM-ITED(HK)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请示》(沪地税流[2003]354号)、《关于美国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的请示》(沪地税流[2003]370号)、《关于对台湾汉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的请示》(沪地税流[2003]375号)、《关于德国伏伊特西门子水电集团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的请示》(沪地税流[2003]383号)、《关于对中国涂料株式会社和中国涂料(香港)有限公司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的请示》(沪地税流[2003]385号)、《关于荷兰飞利浦照明控股公司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请示》(沪地税流[2003]386号)、《关于荷兰联合利华有限公司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请示》(沪地税流[2003]387号)、《关于日本三菱电机株式会社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请示》(沪地税流[2003]391号)、《关于韩国LG公司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请示》(沪地税流[2003]393号)、《关于GAMENOW.NETLIMITED(HK)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请示》(沪地税流[2003]401号)、《关于德国霍富国际有限公司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请示》(沪地税流[2003]404号)、《关于爱尔兰Cadence Design Systems(Ireland)LTD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请示》(沪地税流[2003]406号)、《关于对德国大众汽车公司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的请示》(沪地税流[2003]413号)、《关于华新顿阿姆斯壮公司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请示》(沪地税流[2003]416号)、《关于对惠龙电讯有限公司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的请示》(沪地税流[2003]419号)、《关于美国维典(VIDITEC)有限公司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请示》(沪地税流[2003]420号)、《关于对德国拜耳股份有限公司、拜耳ANTWRPENN.V.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请示》(沪地税流[2003]421号)和《关于德国巴斯夫许可有限公司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请示》(沪地税流[2003]42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00]166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对三井巴布科克能源有限公司等下列外国企业与我国企业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而在1999年10月1日以后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予征收营业税;对与技术转让无关的技术服务费,以及技术转让收入中所含的商标使用费,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一、三井巴布科克能源有限公司与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签订“气轮机余热锅炉许可证协议”(合同编号:01GBSHY40ZZG00420),转让相关技术所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
二、日本RB控制器株式会社与上海燃宝控制器有限签订“引进电子技术合同”(合同编号:01JPSHY41ZZHSRBJ-001),转让相关技术所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
三、藤仓株式会社与藤仓电子(上海)有限公司签订“技术转让使用费合同”(合同编号:01JPSHY41ZZDD01-1),转让相关技术所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
四、日本三菱电机株式会社与上海三菱电机•上菱空调机电器有限公司签订“空调机技术转让合同书”(合同编号:96SAEC00197-001JP),转让相关技术所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
五、日本东芝电梯株式会社与上海东芝电梯有限公司签订“有关电梯的技术协作合同”(合同编号:01JPSHY40Z-ZHCZ-002),转让相关技术所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
六、法国阿尔斯通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与上海阿尔斯通交通设备有限公司签订“METROPOLIS系列车辆组装技术的转让合同”(合同编号:0130449000064),转让相关技术所取得的技术转让技术。 七、德国科尔本施密特有限公司与上海科尔本施密特有限公司签订“Jetta 1. 6L 2V汽油机活塞制造技术”合同(合同编号:0130449000040)、“B5/C5汽油机活塞制造技术”合同(合同编号:01310449000041)、“大众 Jetta 1. 6L 5V汽油机活塞制造技术”合同(合同编号:01310449000042)、“SGM2.5L及SGM3.0L汽油机活塞制造技术”合同(合同编号:01310449000043)、“新Santana 1.8L 2VMPI汽油机活塞制造技术”合同(合同编号:01310449000044)、“丰田02120汽油机活塞制造技术”合同(合同编号:01310449000045),转让相关技术所取得的技术转让技术。
八、日本京瓷株式会社与上海京瓷电子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功能部件的技术转让合同”(合同编号:3100-05773),转让相关技术所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
九、英国皮尔金顿公司与上海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签订“技术协助协议”(合同编号:01146SH),转让相关技术所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
十、美国摩托罗拉公司与上海摩托罗拉通信产品有限公司签订“摩托罗拉公司和上海摩托罗拉通信产品有限公司双向对讲机技术许可证合同”(合同编号:3100-07865),转让相关技术所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
十一、松下电工株式会社与上海松下电工池田有限公司签订“技术协作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编号:SIMEW-001),转让相关技术所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
十二、(日本)大金工业株式会社与上海大金空调有限公司(原名上海大金协昌空调有限公司)签订“技术协作合同”(合同编号:98048SH),转让相关技术所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
十三、日本美能达株式会社与上海美能达精密光学有限公司签订“《非球面光学零件制造技术及光学部件装配调整技术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合同(合同编号:02JPSHY43ZZH(1)),转让相关技术所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
十四、美国XEROX CORPORATION与上海富士施乐复印机有限公司签订“泰山商业协议”(合同编号:02USSHY42ZZH010514-02),转让相关技术所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
十五、尼尔森(中国)有限公司与上海尼尔森市场研究有限公司签订两份转让技术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03-HKSHY82ZZA20054和03HKSHY82ZZA20055),转让相关技术所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
十六、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与上海松下等离子显示器有限公司签订“关于PDP的技术转让合同”(合同编号: 03310449000009),转让相关技术所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
十七、日本夏普株式会社与上海夏普电器有限公司签订“2000年空调机新产品委托开发合同书(SSA238)”(合同编号:02310449000020)、“2001年电冰箱新产品委托开发合同书(SA004)”(合同编号:02310449000022)、“2001年洗衣机新产品委托开发合同书(SA002)”(合同编号:02310449000017)、“2001年电冰箱新产品委托开发合同书(SA006)”(合同编号:02310449000021)、“2001年空调机新产品委托开发合同书(SA001)”(合同编号:02310449000019)和“2001年空调机新产品委托开发合同书(SA005)”(合同编号:02310449000018),受托开发相关技术所取得的技术开发收入。
十八、香港惠龙电讯有限公司与上海弘大智能系统有限公司签订四份技术转让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03-HKSHY82ZZG00005、03HKSHY83ZZG00002、03-HKSKY83ZZG00003和03HKSHY82ZZG00003和03HKSHY82ZZG00004),转让相关技术所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
十九、美国梅特勒-托利多集团公司与梅特勒-托利多仪器(上海)有限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及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合同编号:A024485),转让相关技术所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
二十、韩国现代电梯株式会社与上海现代电梯制造有限公司签订“电梯产品技术转让协议”(合同编号:A024481)和“自动停车设备转让、修改、技术培训协议书”(合同编号: 99225SH),转让相关技术所取得的技术转让技术。
二十一、日本株式会社APIUS与上海瑞林诊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书”(合同编号:03JPSHY85ZZH20030301),转让相关技术所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
二十二、德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与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签订“关于部件许可的框架技术许可协议(及第一次)”(合同编号:02DESHY37QCHSVWWT0304050452),转让相关技术所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
二十三、9WEBZRN LIMITED(HK)与第九城市计算机技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签订“‘MU’技术许可合同”(合同编号:03HKSHY83ZZDCHENG200301),转让相关技术所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
二十四、美国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与上海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签订“技术合作协议”(合同编号:03USSHY40ZZH-SOEC-TCA),转让相关技术所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
二十五、台湾汉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汉康管理软件有限公司签订“软件技术转让合同”(合同编号:02TWSHY83ZZD200201),转让相关技术所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
二十六、德国伏伊特西门子水电集团与上海希科水电设备有限公司签订“技术许可协议”(合同编号:03DESHY35DQH2002-09),转让相关技术所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
二十七、中国涂料株式会社与中涂化工(上海)有限公司签订“更新协议”(合同编号:01085SH),转让相关技术所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合同总价款中不超过50%的部分)。
二十八、中国涂料(香港)有限公司与中涂化工(上海)有限公司签订“更新协议”(合同编号:01086SH),转让相关技术所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合同总价款中不超过50%的部分)。
二十九、荷兰飞利浦照明控股公司与飞利浦亚明照明有限公司签订“工业及民用节能灯及钠灯、汞灯生产技术”合同(合同编号:01310449000049),转让相关技术所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
三十、荷兰联合利华有限公司与联合利华食品(中国)有限公司签订“技术和专有技术许可合同”(合同编号:98003),转让相关技术所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
三十一、日本三菱电机株式会社与上海永新彩色显像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彩色显像管技术提携合同”(合同编号:03JPSHY41ZZH03SNC/40—112JP)和“关于生产彩色显像管的技术支援合同”(合同编号:99SNC/40—498JP),转让相关技术所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
三十二、韩国LG公司与上海永新彩色显像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彩电显像管技术与设备合同”(合同编号:00SNC/40—501/KR),转让相关技术所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
三十三、GAMENOW.NET LIMITED(HK)与第九城市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签订“防黑客软件许可合同”(合同编号:03HKSHY83ZZD9CHENG200302),转让相关技术所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
三十四、德国霍富国际有限公司与上海霍富—利用汽车锁具有限公司签订“技术许可协议(VWB5)”(合同编号:00064SH)、“技术许可协议(VWB4)”(合同编号:00063SH)、“技术许可协议”(合同编号:02DESHY99ZZHSHL03)和“技术许可协议”(合同编号:02DESHY99ZZHSHL04),转让相关技术所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合同总价款中不超过50%的部分)。
三十五、爱尔兰Cadence Design Systems(Ireland)LTD与智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签订“关于软件进口合同书”(合同编号:03IESHY41ZZD2002Q4D01),转让相关技术所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
三十六、德国大众汽车公司与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签订“部件许可合同(第二次)”(合同编号:03DESHY37QC-HSVWG50F006),转让相关技术所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
三十七、华新顿阿姆斯壮公司与上海华新顿阿姆斯壮金属制品公司签订“技术援助合同”(合同编号:02USSHY34ZZDW01),转让相关技术所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
三十八、惠龙电讯有限公司与上海弘大智能系统有限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合同编号:03HKSHY99ZZG00006),转让相关技术所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
三十九、美国唯典(VIDITEC)有限公司与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技术许可与转让合同”(合同编号:02USSHY41ZZG02—SVA—I—018),转让相关技术所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
四十、德国拜耳股份有限公司、拜耳ANTWERPENN.V.与拜耳(上海)聚合物有限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协议”(合同编号:03DESHY26BAYERBPS02),转让相关技术所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
四十一、德国巴斯夫许可有限公司与上海联恒异氰酸酯有限公司签订“苯胺技术之技术许可合同”(合同编号:03DESHY2602DESH25BASFSKIC01)和“硝基苯技术之技术许可合同”(合同编号:03DESHY2602DESH25BASFSLIC02),转让相关技术所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