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广西壮族自治区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12月1日起,将你区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3元。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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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首钢搬迁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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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12月1日起,将你区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3元。
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