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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豫地税函〔2006〕130号 2006-4-19
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税务分局、省直属小浪底税务分局,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5]20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是贯彻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四一三”工作思路,强化税源源泉控管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要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要在普遍做好代扣代缴基础工作的同时,把全员明细申报作为完善代扣代缴工作和推进全员全额管理的突破口,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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