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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占用损坏公路路产路权赔[补]偿费项目征管职责划转的通告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重要决策部署,经省政府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自2019年1月1日起,将我省设立的占用损坏公路路产路权赔(补)偿费项目划转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财政厅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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