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增值税规范性文件清单的通知》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增值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省税务干部学校,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中牟县(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增值税规范性文件清单的通知》(国税发[2009]7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增值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财税[2009]17号)的规定,省局对相关文件亦做了清理,予以公布、现将总局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总局和省局的清理结果,对本单位转发的相关文件进行清理,及时将清理结果对社会公布。
一、全文废止或失效且我省已转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38件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各种性质的价外收入都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批复》(国税函发[1994]87号)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各种性质的价外收入都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批复》(豫税发(1994)88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改后的〈增值税纳税报表〉表样的通知》(国税发[1994]272号)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后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表样的通知》(豫国税发[1995]006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5]15号)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国税发[1995]050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计税、扣税凭证稽核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1995]30号)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计税、扣税凭证稽核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国税发[1995]107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销售并连续安装铝合金门窗等业务收入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6]447号)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销售并连续安装铝合金门窗等业务收入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豫国税发(1996)208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行增值税纳税人情况调查的通知》(国税函[1997]156号)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行增值税纳税人情况调查的通知》(豫国税发(1997)127号)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商业企业增值税专项检查的通知》(国税函[1997]401号)
《关于开展全省商业企业增值税专项检查的通知》(豫国税发[1997]215号)
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商业个体经营者增值税征收率调整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8]104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商业个体经营者增值税征收率调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发[1998]202号)
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国务院有关完善小规模商业企业增值税政策的决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1998]124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国务院有关完善小规模商业企业增值税政策的决定的补充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8]233号)
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业企业制售安装铁塔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505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业企业制售安装铁塔征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9]210号)
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1]140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发[2001]332号)
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电力体制改革中农村电网维护费征免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421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电力体制改革中农村电网维护费征免增值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豫国税函[2002]260号)
1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28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明传(2003)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