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房屋出租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公告》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的有关规定和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对《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房屋出租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4号公告)备案合法性审查的处理意见,我局决定将《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房屋出租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4号公告)予以废止。
今后个人房屋出租涉及的有关税收征管问题,严格按照现行税收政策执行。
特此公告。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6月30日
相关政策——湘财税[2015]12号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个人房屋出租有关税收征管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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