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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条款失效]

吉地税发〔2014〕24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征收若干具体问题的公告

答税提示——依据吉地税发[2014]103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契税相关问题的通知,本法规第十九条第一项自2015年1月1日起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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