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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局、机关各处室:

近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税收法规库和地方频道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国税办发〔2008〕123号),办公室、法规处会同市局业务部门,在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税务总局下发的税收法规文件清理标准,对本单位历年发布的税收法规文件重新进行梳理和细化,汇总整理形成我局历年发布的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于2009年3月31日前导入总局网站税收法规库。

现将上述截至2008年末市局历年发布的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273件目录集中发布,请知照。根据税务总局报备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其中,2007-2008年税收规范性文件按所属年度发布,2006年以前至1994年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按业务类别发布。

附件:青岛市国税局发布的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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