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14年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等文件规定,我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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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 ||||
| 全部内容废止或失效(2份) |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废止或失效的内容 | 备注 |
| 1 | 转发关于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 | 穗国税发〔1999〕900号 | 全文 | |
| 2 | 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穗国税函〔2009〕297号 | 全文 | |
| 部分内容废止或失效(3份) |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废止或失效的内容 | 备注 |
| 3 | 转发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 穗国税发〔2009〕187号 | 市级转发意见 | |
| 4 | 转发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穗国税发〔2010〕84号 | 广州市国税局转发意见第三条 | |
| 5 | 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 穗国税发〔2010〕140号 | 市级转发意见 | |
关于《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14年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的公告》的解读
为保证税法体系的完整和统一,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对本级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发布了《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14年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公告》解读如下: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保证税法体系的完整和统一,规范税收执法和优化纳税服务,按照《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的要求,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结合上级文件清理结果和税收工作实际,广泛征求相关起草部门意见,对本级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公告》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公告》的制定依据包括《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等文件规定。
三、《公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公告》的主要内容是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对本级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的结果,公布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5份,其中全部内容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2份、部分内容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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