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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合贷款缩期业务取消贷款银行出具证明的通知

各管理处:

为方便借款人组合贷款缩期业务办理,简化相关手续,自2016年7月1日起取消组合贷款缩期业务需银行同意的证明。

对符合条件办理组合贷款延期业务,需进行抵押权证变更的,仍需征得组合贷款银行的同意,且变更期限应保持一致。

其他事项仍按《关于推行贷款期限变更业务的通知》(青住金字〔2009〕92号)文件规定执行。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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