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无为县高新工业区要求开征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批复
巢湖行署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要求开征无为县高新工业区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请示》(巢地税政一字[1996]97号收悉。
据调查,无为县高新工业区符合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工矿区标准。根据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规定,同意对无为县高新工业区的土地与房产自1996年1月1日起开征土地用税和房产税。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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