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国税系统纳税人户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皖国税发[2006]217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6-12-31
附件: 纳税人户籍管理清册所属国税机关(盖章): 填报日期: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财务负责人 | 生产经营地址 | 工商营业执照号码 | 开业日期 | 登记注册类型 | 所属行业 | 会计报表种类 | 征收项目 | 征收方式 | 申报方式 | 核准发票票种 | 核准发票月使用量 | 具备何种涉税资格 | 纳税信用等级 | 主管税务人员 |
负责人: 填表人:注:1、该表可以从综合征管软件数据库中抽取生成,也可以手工填制;2、生产经营地址栏填写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地址或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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