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加工贸易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为进一步加强加工贸易税收管理,保证加工贸易健康发展,省局制定了《加工贸易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二〇〇一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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