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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2019年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9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的规定,2019年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截止到2019年2月22日。

  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合理安排办税时间,尽量避免在征期最后几天集中办税,以免给您办税带来不便。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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