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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顺延2019年5月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各派出单位,局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9条规定,2019年5月的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1日。请各单位及时告知纳税人,积极引导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办理纳税申报事宜。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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