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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票表(税)比对系统运行方案》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为落实总局“一窗式”管理有关规定,省局开发了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票表(税)比对系统,并决定从6月份征期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现将《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票表(税)比对系统运行方案》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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