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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政策解读 · 代理记账实务 · 税务风险防范,系统化的财税干货,帮企业合规降负、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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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8]13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条款失效]
为适当减轻个人住房交易的税收负担,支持居民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房地产交易环节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首次购房证明由住房所在地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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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发[2008]302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金融机构对客户的贷款利率、首付款比例,应根据借款人是首次购房或非首次购房、自住房或非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等是否系普通住房,以及借款人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等风险因素在下限以上区别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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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2008]9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税种征管做好四季度组织收入工作的紧急通知
认真做好2008年各类税收专项检查查补税款的入库工作,对专项检查中查出的偷、骗税案件,除追缴税款和加收滞纳金以外,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予以处罚。加强协调和督办,抓好对已查处大要案的协查和案件协查地的查补税款入库工作,努力做到案结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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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综发[2008]426号 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做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纳入补贴范围的产品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四类,最高限价分别为2000元、2500元、1000元、2000元。商务部、财政部将招标确定家电下乡产品具体型号。产品招标暂定一年一次,也可根据农民需求和市场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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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建[2008]724号 财政部关于拨付2008年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通知
自2008年12月1日起,财政补贴家电下乡产品政策实施地区推广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要按照《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推广方案〉的通知》(财建[2008]680号)的有关要求及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做好财政补贴家电下乡产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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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8]86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专项检查的通知[全文废止]
为保证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顺利开展,加大对违反申报规定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力度,税务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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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8]14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取得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即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在2008年10月9日后(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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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令2008年第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国务院确定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家出资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他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地方人民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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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金[2008]136号 财政部关于返还全国社保基金2003—2007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通知
鉴于上海市和深圳市税务机关分别无法开据2005年1月以前和2008年8月以前全国社保基金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纳税凭证,原则同意你会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盖章确认的《代扣代缴全国社保基金A股证券交易印花税一览表》,作为有关年度申请退税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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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关税[2008]90号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边境贸易发展有关财税政策的通知
在现行边境地区专项转移支付的基础上增加资金规模,加大对边境贸易发展的支持力度,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2008年全年按20亿元掌握,实际执行期为两个月;以后年度在此基础上建立与口岸过货量等因素挂钩的适度增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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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8]87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工作的通知
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涉及广大股民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列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各地税务机关要在全面、准确理解和掌握政策规定的基础上,认真做好相关宣传辅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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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建[2008]735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秸秆能源化利用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6]237号),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支持秸秆能源化利用。为规范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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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综发[2008]170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延期付汇未登记行政处罚事项的通知[全文废止]
对于2008年10月1日前,境内机构未按规定办理延期付汇登记的行为,外汇局已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但当事人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部门可以决定不再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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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2008]10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商务部关于第一批老长贸合同审批合格名单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老长贸合同适用出口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9号)的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商务部对各地报送的相关出口合同,按照“签订日期在2007年7月1日前、合同金额超过一亿元人民币、价格不可更改”的标准进行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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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8]89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普通发票防伪专用纸售价的通知
江苏省镇江大东纸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防伪水印纸售价从9500元/吨上调至11000元/吨,无碳复写纸原纸售价从9500元/吨上调至11500元/吨,干式复写纸原纸售价从9800元/吨上调至12000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