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资讯中心
税务政策解读 · 代理记账实务 · 税务风险防范,系统化的财税干货,帮企业合规降负、规避风险。
-
📄
财税[2017]5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对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受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
📄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区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及时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解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
📄
银发[2017]154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广东省广州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强化人才保障。将绿色金融业务骨干作为广州市重点引进和培育的高层次金融人才,按照广州市高层次金融人才专项扶持政策给予扶持。依托现有资源建设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协调政府政策支持和融资服务、人才引进等工作。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年修正)[条款修订]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和本法的原则,结合当地民族的具体情况,可以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自治区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
📄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25号 海关总署关于推进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的公告
启用全国海关风险防控中心和税收征管中心,税收征管方式改革扩大到全国口岸所有运输方式进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全部章节商品。各区域通关一体化审单中心不再办理相关业务。
-
📄
税委会[2017]10号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17年下半年CEPA项下部分货物实施零关税的通知
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新完成原产地标准磋商的6项香港原产商品和27项澳门原产商品,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零关税。
-
📄
财会[2017]21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
为了指导小企业建立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小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规范。
-
📄
国科办高[2017]55号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广泛利用传统媒体和各种新型媒介,及时总结孵化器良好的孵化实践经验和优良的孵化业绩,加大对优秀孵化器及其优秀孵化绩效、新颖高效孵化模式的宣传报道,树立品牌、扩大影响,推广成功经验。
-
📄
会协[2017]31号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促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行业信息化五年规划指出,用现代技术全面装备注册会计师行业,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成果,形成以信息化设施为基础,以数据资源核心,以技术支持和安全管理保障,打造互联化、移动智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体系。
-
📄
财税[2017]56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4号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
为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以下简称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
📄
法改组发[2017]1号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一)》的通知
均衡结案,主要通过建立到期结案率指标来指引,到期结案率有别于传统司法统计中的结案率,是合理预期内待办案件与已结案件之比,把合理预期之外的案件排除在考核评价之外。
-
📄
财会[2017]22号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
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 企业应当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 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按照本准则第三十条规定确定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
-
📄
中税协发[2017]28号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配合总局履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义务开展涉税专业服务的通知
《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此前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制定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在我国的正式实施。税务师事务所可以就此项新政内容对纳税人开展相应的政策辅导和培训。
-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填报口径的公告
需填报国别报告的居民企业可以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对已经填报2016年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通过申报更正流程进行补充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