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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政策解读 · 代理记账实务 · 税务风险防范,系统化的财税干货,帮企业合规降负、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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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某公司2019年适用加计抵减政策,且截至2019年底还有20万元的加计抵减额余额尚未抵减完。2020年该公司因经营业务调整不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那么这20万元的加计抵减额余额如何处理?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时间:2019-03-29 答:该公司2020年不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则2020年该公司不得再计提加计抵减额。但是,其2019年未抵减完的20万元,是可以在2020年至2021年度继续抵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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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世时,无偿赠予子女的房产。或者父母过世后,子女继承的房产。子女出售该房产时,应按什么标准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必须按照卖房款减去税金等费用的差额的20%缴纳?还是可以按照卖房款全款的1%核定征收?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时间:2019-11-27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五条规定:“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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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热点问题解答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税务局时间:2020-03-23 一、我们单位在乌鲁木齐,2月份缴了1月份医保费,这部分钱能退还给我们吗? 答:为了减轻参保单位受疫情影响的缴费负担,此次阶段性减半征收职工医保费都是以费款所属期界定执行期限的,执行起始时间是2月份。也就是说,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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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我们几个人商量着开个公司,开始还做了几笔业务,后来17年18年没有业务了,工资都发不出,后来解散了,17年想到了去注销,一直卡着,因为后来财务都没有,一直没有做账。我们现在这种情况着么办?现在一直在做零申报。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时间:2018-07-02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企业注销资料如下:所需资料如下:1、《清税申报表》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两证整合”前纳税人)1份2、《缴费登记注销申请办理表》1份3、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两证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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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哪些一般纳税人可以转登记?深化增值税改革即问即答之九为你解答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时间:2019-04-17 一、2019年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范围是什么?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五条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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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多个税种后,只更正申报一个税种怎么办?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税务局时间:2021-06-16 答:合并申报支持单税种更正。纳税人更正申报一个或部分税种,不影响其他已申报税种。 例如,纳税人一次性申报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和资源税等4个税种,随后发现资源税申报错误,则可以仅就资源税进行更正申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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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8〕80号中提及的: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现因出口产生免抵额,是否也一并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中扣除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时间:2020-08-14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规定:一、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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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两类纳税人的个税预扣预缴有变化!提醒注意适用条件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税务局时间:2020-12-08 为进一步支持稳就业、保就业、促消费,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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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是一家一般纳税人企业,经营范围为废旧物资回收及二手设备贸易;今年经拍卖购得某央企关停火电机组设备实物资产,对方开具了3%的专票我司(实交3点),现我司要对外一次性全部转让所购进的资产,我司该如何对外开票,是否能开3%的专票,进项进行抵扣?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时间:2018-06-26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规定:“二、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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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汇算退税办理“五提醒”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税务局时间:2020-04-23 提醒一:请您仔细核对填报信息,依法诚信办理年度汇算申报。 办理年度汇算需填报的信息主要包括个人的基础信息,如本人身份证件号码、有效联系方式、年度汇算地等,这是为了识别您的身份,便于后续为您安全办理退税或补税业务;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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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污水治理项目的企业,从2016年开始享受节能环保项目所得“三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2019年进入项目所得减半期,请问2019年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税务局时间:2019-07-01 答:就企业运营的项目而言,如该项目同时符合项目所得减免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可以选择享受其中最优惠的一项政策。上述企业2019年可以选择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同时放弃该项目可享受的节能环保项目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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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淘宝某电动车店铺购买了一部电动车,因车辆需上牌,要求店家开具个人发票。卖家要求我提供身份证信息(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所以想问一下开具个人发票,需要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时间:2019-07-08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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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将一个工程项目的土建部分和工程水电安装部分(包括预埋在主体里的电线电缆及水管等)分别以不同税率发包给同一施工单位,土建部分有甲供按3%的简易征收,工程水电安装按10%的一般计税,这样是否可行。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时间:2018-07-16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建筑服务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备案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3号)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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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军工、军队系统企业以外的一般工业企业生产的军品,是否征收增值税?(增值税)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税务局时间:2017-10-15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军工系统所属单位征收流转税、资源税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11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除军工、军队系统企业以外的一般工业企业生产的军品,只对枪、炮、雷、弹、军用舰艇、飞机、坦克、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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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已享受《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文件规定,月销售额或者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纳税人,免征教育费加、地方教育附加的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文件中第四条中表明相关优惠政策可叠加享受。此种情况如何叠加享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时间:2021-06-24 小规模纳税人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文件规定的,可享受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政策,此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为0,不存在与其他优惠政策叠加享受的问题。小规模纳税人在享受其他政策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