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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政策解读 · 代理记账实务 · 税务风险防范,系统化的财税干货,帮企业合规降负、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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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改革如何落地落细落实?这些细节告诉你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时间:2019-04-01 深化增值税改革助力企业轻装上阵 深化增值税改革是2019年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重头戏”,是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大举措。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深化增值税改革后,税务部门采取哪些措施保障改革落地、落细、落实?近日,记者就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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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本应在10月份发放的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提前在9月份发放,是应该在10月份征期与9月份发放的9月份工资合并申报,还是在11月份申报?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时间:2019-10-21 如果符合《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提前发放的工资税款所属期仍为2019年10月,仍于11月征期申报。如果不符合《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应于10月征期按照税款所属期2019年9月合并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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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每日咨询热点(2021年6月16日)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时间:2021-06-17 1、十税合并申报后,如何在电子税务局申报印花税?答:一、进入申报1.登录电子税务局-右上角搜索栏搜索关键字,如【合并】。2.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二、税源信息采集选择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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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税!退税!征了就退,速看~~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时间:2019-05-05 一、咱们先看政策 按照(财税〔2015〕78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 注意!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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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份新开业的小规模纳税人选择了季度申报方式,在4月申报时,实际发生的3月份的月销售额为3万元,是否能享受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免税优惠?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时间:2019-02-15 答:现行政策,按月申报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申报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可享受免税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按季纳税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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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全面试行留抵退税制度!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请留抵退税?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时间:2019-03-29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期末留抵税额,是指纳税人销项税额不足以抵扣进项税额而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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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每日咨询热点(2021年7月27日)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时间:2021-07-28 1、纳税人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如何开具红字发票?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规定,纳税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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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取得火车票、飞机票等咋抵扣?权威解答来了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时间:2019-03-27 4月1日起,增值税改革再发力,在将制造业等行业16%增值税税率降至13%、交通运输和建筑等行业10%增值税税率降至9%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将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纳入其中。也就是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的火车票、飞机票、汽车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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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在办理留抵退税期间,如何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值税)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税务局时间:2019-05-1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在办理留抵退税期间发生下列情形的,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一)因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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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参保信息(如: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批准文号、银行帐号、法人信息等)发生变化,到社保部门变更后,是否还要到税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时间:2021-08-04 需区分变更的信息是否涉及税务登记信息,若涉及税务登记信息,则用人单位在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完变更后还需前往税务部门办理变更(具体可参照税务登记信息事项包含的内容);若变更的信息不涉及税务登记信息,则无需再前往税务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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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在不动产登记中心以原价方式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提供税务局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请问如何办理?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时间:2021-08-11 以原价方式办理房产过户前,纳税人需办理存量房(二手房)的交易计税价格复核业务;当纳税人申报的存量房(二手房)交易合同成交价格即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即低于房产计税参考价格)且有正当理由的,或对计税参考价格有异议,可申请办理计税价格复核业务。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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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社保业务【单位批扣状态查询及批扣作废】模块中的“批扣状态”显示为“状态不明”,请问是什么原因?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时间:2021-08-04 “状态不明”表示数据发送银行处理中,可先在该模块【单位批扣状态查询及批扣作废】尝试作废批扣,如果操作成功,则可在【单位社保费费额确认】模块重新进行确认缴费。如果无法操作,表示数据已发送至银行尚未返回结果,请耐心等待银行返回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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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如何查询补贴相关纳税数据并授权预填?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时间:2021-08-24 1.搜索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通过https://etax.chinatax.gov.cn/地址访问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也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网首页链接访问),使用个人所得税APP扫码登录。(首次使用请先注册);2.点击【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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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人是灵活就业人员,自行缴纳社保费,若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件类型发生变更需到税务部门办理信息变更吗?办理变更需要带什么资料办理?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时间:2021-08-04 无需到税务部门办理变更,个人信息变更只需按划转前原渠道在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即可,税务部门将同步采集变更信息,个人无需再前往税务部门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可咨询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热线:12333或1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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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然人电子税局扣缴端人员信息信息采集模块,误将其他公司的人员信息采集到的该公司的名下,请问该如何处理?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时间:2021-08-24 可通过人员信息采集-更多操作-删除,选中对应的人员信息,点击【删除】即可。只有未报送的人员可以删除人员信息。若员工信息已报送成功,需将该员工【人员状态】设置为“非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