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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政策解读 · 代理记账实务 · 税务风险防范,系统化的财税干货,帮企业合规降负、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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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热点】2018年10月申报9月份工资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可以减除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吗?
解答: 厦门税务时间:2018-10-16 问题:2018年10月申报9月份工资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可以减除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吗?答案: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规定,单位10月1日后实际发放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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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保基金会受托投资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有哪些印花税的优惠?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18-10-19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5号)规定:“三、对社保基金会及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运用养老基金买卖证券应缴纳的印花税实行先征后返;养老基金持有的证券,在养老基金证券账户之间的划拨过户,不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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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热点】免征增值税的小微企业是否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解答: 厦门税务时间:2018-11-15 问题:免征增值税的小微企业是否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答案: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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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取得的经营所得按月征收个人所得税的,2月份该如何申报缴纳2019年1月份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19-03-05 根据征收方式的不同,办理途径有所不同:(1)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仍按各地税务局此前规定的方式和渠道办理申报纳税。(2)实行查账征收、非定期定额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具体的办理途径有三种:一是通过各地电子税务局自然人办税服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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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热点】境内总机构将办公用品无偿提供给其分支机构使用,是否需要征收企业所得税?
解答: 厦门税务时间:2018-12-14 问题:境内总机构将办公用品无偿提供给其分支机构使用,是否需要征收企业所得税?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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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热点】物业公司向服务接收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是否可以采取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
解答: 厦门税务时间:2018-12-14 问题:物业公司向服务接收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是否可以采取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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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会及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的投资收入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18-09-28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5号)规定:“二、对社保基金会及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在国务院批准的投资范围内,运用养老基金投资取得的归属于养老基金的投资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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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从何时开始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18-11-21 一、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第十条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税收优惠,可依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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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热点】企业缴纳的相关责任险(如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解答: 厦门税务时间:2018-11-15 问题:企业缴纳的相关责任险(如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2号)规定:“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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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热点】个人转让新三板公司的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答: 厦门税务时间:2018-12-14 问题:个人转让新三板公司的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答案:根据财税〔2018〕13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第一条规定:自2018年11月1日(含)起,对个人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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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热点】企业个人股东转让其股权取得的所得,应于何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答: 厦门税务时间:2018-12-14 问题:企业个人股东转让其股权取得的所得,应于何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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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热点】2019年4月1日后,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进项税额是否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解答: 厦门税务时间:2019-04-12 答:39公告规定,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凭证,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只限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不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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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热点】员工在2019年之后取得的年终奖,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答: 厦门税务时间:2019-01-15 答:根据财税(2018)16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文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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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热点】建筑企业在异地提供不同项目建筑服务,是否需要分项目预缴税款?每月正常申报增值税时,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是否也需要分项目抵减?
解答: 厦门税务时间:2018-12-14 问题:建筑企业在异地提供不同项目建筑服务,是否需要分项目预缴税款?每月正常申报增值税时,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是否也需要分项目抵减?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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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热点】取得源泉扣缴范围内的同一项所得的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存在多处所得发生地应如何处理?
解答: 厦门税务时间:2018-12-14 问题:取得源泉扣缴范围内的同一项所得的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存在多处所得发生地应如何处理?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规定:“十、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同一项所得在境内存在多个所得发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