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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政策解读 · 代理记账实务 · 税务风险防范,系统化的财税干货,帮企业合规降负、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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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监字[1996]25号 财政部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的通知[全文废止]
对受托参加大检查或专项检查,向被查单位索贿受贿、隐瞒查出违法违纪问题、擅自收取查帐报酬的,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取消委托参加大检查或专项检查资格,没收违法所得,并按《注册会计师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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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1996]5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洋石油税收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及其所属地区公司和专业公司(包括下属公司),与我国合作开采海洋石油的外国公司,专为开采海洋石油承包海上生产、生活服务项目的外国公司或企业,专为海洋石油开采工程作业的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和外商合资经营的公司或企业的各项税收,由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天津、上海、广州、湛江分局和深圳征收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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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委发[1996]9号 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规定的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对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发行、交易及其相关活动的监督和管理,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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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字[1996]15号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全文废止]
现行《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自1991年1月1日施行以来,先后作了多次修改和补充,修改补充的内容分散于各有关文件,还有一些内容需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作进一步修改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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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1996]7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管理范围调整后做好个人所得税征管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个人所得税征管范围调整后,各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要从大局出发,本着协商办事、互相支持的精神,认真做好征管范围的调整衔接工作,保证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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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字[1996]43号 财务部 国家税总局关于调整计税工资扣除限额的通知[全文废止]
具体扣除标准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不同行业情况,在上述限额内确定,并报财政部备案。个别地区(省级)确需高于该限额的,应在不高于 20%的幅度内报财政部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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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1996]22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芜湖保达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收待遇问题的批复
你局《关于对芜湖保达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征收的请示》(皖国税外[1996]87号)及补充材料收悉。芜湖保达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是由芜湖万达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和香港保衡有限公司联合投资从事电力开发及相关产品生产销售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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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1996]22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张家港扬子纺纱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问题的批复
关于张家港扬子纺纱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问题,考虑到该公司主要生产精纺毛纱、混纺毛纱、其他纤维纱及其相关产品,生产设备常年处于日夜运转状态,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局意见,对其生产用机器设备(固定资产原值为××美元)的折旧年限缩短为七年,以直线法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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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字[1996]13号 财政部关于“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国有工业企业补充流动资本会计处理规定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根据我部《关于“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国有工业企业补充流动资本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工字[1996]63号)精神,我部《关于“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国有工业企业补充流动资本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5]3号)的执行范围相应扩大到50个试点城市。试点城市名单见财工字[1996]63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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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1996]23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埃索中国石油上游有限公司申请扩大合并税务申报范围的批复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九条和国税发[1995]053号的规定,同意该公司塔里木盆地东南部第三区块合同区、东海34/02合同区、南海珠江口盆地40/01、39/11合同区、松辽盆地西北部深层合同区、柴达木盆地大风山合同区及东海41/17、42/03合同区由其在北京的营业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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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明电[1996]02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审核出口退税加快退税进度的紧急通知
1995年出口额在1亿美元以上的出口企业,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部门已发函对其货源、纳税情况进行调查但征税部门未回函的,可退还该批货物应退税款的70%,回函无问题的,再补退剩余的30%。若回函有问题,除追回已退税款外,还须按有关骗税的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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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1996)
采用股份形式的企业,可以对在科技成果的研究开发、实施转化中做出重要贡献的有关人员的报酬或者奖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其折算为股份或者出资比例。该持股人依据其所持股份或者出资比例分享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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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1996]25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科研单位认定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上述所称的科研单位是指全民所有制独立核算的科学研究机构。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研究所和各类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中介组织。科研单位的认定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以上科委提供具体名单报经同级税务机关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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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委会[1996]16号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铁矿砂实行暂定进口关税税率的通知
按国务院通知,经研究决定,自1996年7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对铁矿砂及其精矿,包括焙烧黄铁矿(税号:26011100,26011200,26012000)实行1%的暂定进口关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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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1996]8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在筹办期间取得的会员费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收取的会员费税务处理问题,我局曾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尔夫球俱乐部税收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4]514号,以下简称批复) 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收取会员费等如何计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46号) 做出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