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资讯中心
税务政策解读 · 代理记账实务 · 税务风险防范,系统化的财税干货,帮企业合规降负、规避风险。
-
📄
国税函[2004]68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4年电力产品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为加强电力体制改革后电力产品的增值税征收管理,总局正在研究制定电力产品的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在此办法下发之前,对电力产品的增值税征收管理,暂按照(国税发明电(2004)1号)和(国税发明电(2004)5号)有关规定执行。
-
📄
国税函[2004]67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勘探开发分公司原油天然气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勘探局、南方公司在2003年底以前多缴增值税税款及加算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由原征收入库税务机关负责退库。
-
📄
国税发明电[2004]29号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换海关代征进口产品税收票证的通知
按照《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海关代征进口产品税收开具的票证(海关专用缴款书和收入退还书)第五联需退送税务机关。多数地区国税机关和国库一直按此规定执行,但也有个别地方的国税机关没有掌握这一联。
-
📄
国土资厅函[2004]224号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股权转让涉及土地使用权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
太古可口可乐香港有限公司将其全资拥有的独资企业—太古饮品(东莞)有限公司全部转让给可口可乐(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属于企业资产的整体出售,其中包含土地使用权的转移。
-
📄
国税函[2004]69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录入海关代征进口产品增值税信息的通知
国税机关仍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废旧物资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28号)上报《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以下简称《抵扣清单》)信息。
-
📄
财税[2004]10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出口货物不再实行增值税税收专用缴款书管理的通知
生产企业2004年5月31日以前因开具增值税专用税票而多缴的税款,可抵减2004年7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款,未抵减完的,由征税机关经稽核比对,在核实清楚进项发票没有问题,排除企业有偷税行为后,从原入库的金库中办理退库。
-
📄
国税发[2004]6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专项维修基金征免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鉴于住房专项维修基金所有权及使用的特殊性,对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公积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不计征营业税。
-
📄
银监办通[2004]132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违法违规案件通报制度》的通知
典型案件和倾向性、苗头性的案件通报稿根据通报内容按照“谁监管谁起草”的原则由相关监管部门拟定;分析性通报稿由办公厅商相关部门拟定,案件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材料由统计部提供。通报稿起草完成并经分管会领导审批后,按发文程序报会主要领导签发。
-
📄
国税函[2004]73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等保险公司部分险种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根据《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2号)和《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18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对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等3家保险公司推出的下述保险期限超过一年、到期返还本利的人身保险险种所收取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
📄
国税函[2004]73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部分险种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根据《关于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2号)和《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18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对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推出的下列保险期限超过一年、到期返还本利的人身保险险种所收取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
📄
财税[2004]9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减台球保龄球营业税税率的通知[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调减台球、保龄球营业税税率通知如下:对台球、保龄球减按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税目仍属于“娱乐业”。
-
📄
国税函[2004]752号 国家税务总局对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737号建议的答复
依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符合独立核算条件的企业作为纳税人,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黄骅港在河北省不是独立核算单位,不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
📄
国税函[2004]76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遗失完税凭证后处理办法的批复[全文废止]
纳税人遗失完税凭证后,经纳税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税款确已缴纳的,可以向其提供原完税凭证的复印件,也可以为其补开相关完税凭证,并在补开的完税凭证的备注栏注明:原××号完税凭证遗失作废。
-
📄
国税发[2004]7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经国务院确认,税务行政许可包括:指定企业印制发票;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审批;对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的审批;印花税票代售许可。
-
📄
商建发[2004]309号 关于清理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规定的通知
纳入此次清理范围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文件,按以下原则处理:主要内容违背国务院第303号令的,予以废止;个别条款违背国务院第303号令的,予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