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政策
税收政策相关资讯与政策解读
国税流字[1989]28号 国家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出口产品退税仍由地方税务部门审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1989-01-25摘要:对一九八八年出口退税的清算工作应于三月底以前结束。对一九八八年应退未退而拖至今年办理的退库税款,各地应单独统计,并于四月二十日前写出书面报告上报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出口产品退税仍由地方税务部门审批的通知 国税流字[1989]28号 ...
国发[1989]11号 国务院批转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司年检和重新登记注册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1989-01-25摘要:各地区、各部门要在认真清理整顿的基础上,提出其所属公司的撤销、合并和保留的具体方案,经各级清理整顿公司领导机构审查同意后,有必要保留并具备条件的公司,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过年检,重新登记注册,换发营业执照。 国务院批转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司年检和重新登...
国发[1989]12号 国务院关于对彩色电视机实行专营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89-01-25摘要: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彩电专营的有关规定。商业部和机电部要会同物价、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如有违反国家专营规定者,取消其专营批发和零售资格,并追究责任。 国务院关于对彩色电视机实行专营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发[1989]12号 ...
[89]国发第15号 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1989-02-01摘要:国家征收耕地占用税是从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出发,应用经济手段、行政手段以及法律手段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政府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教育用地单位和广大农民要十分珍惜有限的耕地资源,同时对占用的耕地要依法纳税。 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的通知 ...
(89)署调字第128号 海关总署关于海关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期限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89-02-03摘要:没收在扣货物、物品的案件,根据《海关法》第五十三条,在规定的申请复议及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内,当事人没有申请复议或起诉的,处罚决定即属生效,海关可以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将有关货物、物品予以没收,并进行处理。 海关总署关于海关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期限问题的通知[全...
财预字[1989]4号 财政部关于增设“监察事业费”科目的通知[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89-02-13摘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阅[1988]167号文件精神和监察业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1989年国家预算支出科目”第十五“类”“其他部门的事业费类”的第209“款”“其他事业费”中,增设第9项“监察事业费”一个“项”级科目。 财政部关于增设“监察事业费”科目的通...
海关总署令第5号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沿海开放地区进出境货物的管理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89-02-15摘要:我署[84]署货字第490号文规定沿海开放城市外国企业常驻机构进口合理数量自用的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予以免税;我署[85]署货字第283号文对经济开放区内外国企业常驻机构进口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征免税问题未提及,实际上按征税办理。考虑到目前不宜再开减免税新口子,在经济...
国税地字[1989]018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特种储备奖金不征收印花税的通知
发布日期:1989-02-17摘要:企业中这部分保证国家储备的专项资金,不属于生产经营的周转资金,不应计入企业自有流动资金范围内。因此,对特种储备资金不计征印花税。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特种储备奖金不征收印花税的通知 国税地字[1989]018号 1989-02-17 各省、自治...
国税地[1989]18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特种储备资金不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1989-02-17摘要:据了解,一些工业、商业、物资企业担负着为国家储备物资、商品的特殊任务,其资金由国家财政以特种储备资金拨付。企业中这部分保证国家储备的专项资金,不属于生产经营的周转资金,不应计入企业自有流动资金范围内。因此,对特种储备资金不计征印花税。对企业的特种储备资金,应按照财...
国税地字[1989]17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国营华侨农(林)场、工厂征免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89-02-17摘要:对营业帐簿在1989年底以前免征印花税,从1990年起恢复征税。恢复征税后,对资金帐簿按记载的资金总额扣除1989年底的资金帐面数额后,按规定计税贴花;对其他营业帐簿按规定贴花。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国营华侨农(林)场、工厂征免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全文废...
体改经[1989]39号 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产权的暂行办法[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89-02-19摘要: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对通过出售转为个人或合伙经营的小型企业,不得歧视,要积极引导,通过定期发布市场信息、传达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将其纳入正常的生产经营轨道。 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产权的暂行办法[全文废止] 体改...
工商办字[1989]第43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广告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登记费收支等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89-02-23摘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登记收费标准的通知》(工商办字[1988]第90号)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广告经营单位登记收费问题的通知》[(86)工商72号]所规定的开支范围及经费管理办法,均比照工商企字[1988]第279号文件的...
[89]财法012号 财政部关于财政部门对公司出具财务脱钩、挂钩及实有资金审定证明有关事项的通知[全文失效]
发布日期:1989-02-24摘要:凡清理整顿前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公司,除应首先向财政部门和公司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认定的财务管理部门报送年度决算报表和“公司财务脱钩、挂钩及实有资金审定情况表”外,必须提供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查帐、验资报告。 财政部关于财政部门对公司出具财务脱钩、挂...
国发[1989]21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内部债券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1989-03-05摘要:为了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针,防止盲目扩大投资和增加消费基金,必须对企业发行内部债券加强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内部债券管理的通知 国发[1989]21号 1989-03-05 各省、自治区...
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公司财务的规定》若干问题解答的通知[全文失效]
发布日期:1989-03-08摘要: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财政部于1989年2月10日发布了《清理整顿公司财务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一些地区和部门接到《规定》以后,就其中若干条款如何贯彻执行的问题,要求给予进一步明确。 财政部关于《清理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