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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政策解读 · 代理记账实务 · 税务风险防范,系统化的财税干货,帮企业合规降负、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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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7]10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工业盐和食用盐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全文废止]
自2007年9月1日起,盐适用增值税税率由17%统一调整为13%。本通知所称盐,是指主体化学成分为氯化钠的工业盐和食用盐,包括海盐、井矿盐和湖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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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2007]5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要根据上述要求,在近几年开展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工作的基础上,抓紧修订、公布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并组织好节能产品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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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7]82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昆山瀛浦热电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全文失效]
昆山瀛浦热电有限公司是2002年8月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范围为热电联产的建设经营;生产各类水泥、商品砼及其新型建筑材料,销售自产产品,其热电联产项目的建设经营属于从事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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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7]88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发生与退保业务相关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保险公司退保业务发生之前已实际支付的与退保业务相关的佣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退保业务发生之后再支付与该退保业务相关的佣金,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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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7]84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光大环保能源(苏州)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全文失效]
你局《关于光大环保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请示》(国税发[2007]86号)收悉,批复如下:光大环保能源(苏州)有限公司是2004年成立的中外合作企业,经营范围为焚烧处理城市生活垃圾、销售所产生的电量,属于从事能源项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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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7]8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镇江伊顿电器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全文失效]
镇江伊顿电器有限公司是2003年在江苏省镇江市(属沿海经济开放区)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经营范围为生产和销售中压开关柜及元器件。该公司主导产品UR4-12(Z)/T4000-50、UR5-12(Z)/T1250-31.5、UR7-40.5(Z)/T2000-31.5型金属铠装移开式开关设备,属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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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13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已经2007年6月15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59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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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2007]92号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天津、上海、浙江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通知[全文废止]
如遇特殊情况,外汇局无法传输经电子签名和加密的出口收汇核销电子数据,而以其他方式向国税局提供收汇核销电子数据时,应附送加盖“已核销”章的《核销数据清单》,国税局据此审核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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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2007]9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希腊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生效及执行的通知
我国政府和希腊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已于2002年6月3日正式签署。业经双方外交部门分别于2003年12月3日和2005年10月12日互致照会,确认已完成生效所必需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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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7]11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第十八批)的通知
根据(财税94字第002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18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对有关保险公司开办的符合免税条件的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具体免税保险产品清单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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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2007]24号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
基本原则。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要坚持立足国情,满足基本住房需要;统筹规划,分步解决;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政策,因地制宜;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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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管函[2007]162号 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关于矿物质微量元素舔砖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自2007年1月1日至本通知下发前,已征税进口或凭税款担保放行的矿物质微量元素舔砖,在按本通知规定补办免税审批手续后,准予办理退还已缴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或退保结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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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综函[2007]48号 财政部关于住房补贴不宜计提工会经费的复函
按照财政部印发的《200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定,住房补贴不列入“工资福利支出”科目,而列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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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关税[2007]60号 财政部关于远洋渔船进口税收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自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经农业部批准进口的16艘带入渔配额的二手超低温金枪鱼延绳钓船,5艘带入渔配额的二手大型金枪鱼围网船,进口关税按3%计征,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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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发[2007]52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办法》后,要及时转发辖内支局和各类保税监管区域管理机构以及银行、企业等。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