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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政策解读 · 代理记账实务 · 税务风险防范,系统化的财税干货,帮企业合规降负、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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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7]11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07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税务总局上述三个文件的规定精神,在该公司及其所属企业进行年终纳税申报时,对其总机构管理费的提取、使用、税前扣除等有关事项进行严格审核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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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建[2007]730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为支持中西部地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中央财政决定设立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专项奖励补助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部制定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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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办函[2007]647号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税收征管法有关条款规定的复函
征管法六十四条第二款仅适用六十三条规定之外的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在发生纳税义务以后不进行纳税申报,从而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结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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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综[2007]83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为规范和加强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和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彩票公益金监督机制,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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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7]115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鹤壁中泰矿业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
鹤壁中泰矿业有限公司是2005年5月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主要从事煤炭开采、生产、加工、销售、综合利用,属于从事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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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教[2007]337号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
从2007年秋季学期开始,向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的教科书,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从2008年春季学期开始,免费提供地方课程的教科书,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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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协[2007]189号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等7项资产评估准则的通知[部分废止]
请各协会将上述资产评估准则转发评估机构,组织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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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2007]122号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启用新版《保险业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保险公司现存旧版《保险业专用发票》可继续使用,用完为止。在办理代收代缴车船税时,可以在开具旧版《保险业专用发票》时, 在“附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额(小写);需要缴纳滞纳金的,同时注明滞纳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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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7]116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的通知
按照《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和《关于调整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合并纳税范围的通知》(国税函[2006]1230号)的规定,2007年度,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调整后的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附后),继续实行合并纳税政策,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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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建[2007]821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为加强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管理的要求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制定了《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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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7]119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行2007年印花税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税务总局将按各地上报的2008年印花税票需求量计划最低1万枚发运,各地收到查验后10天内按要求填写“印花税票接收单回执”(税务总局FTP上查找)并报税务总局(计划统计司会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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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库[2007]98号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全文废止]
为了进一步扩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范围,加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工作力度,根据(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我们对已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进行了调整,并确定空调机、双端荧光灯和自镇流荧光灯、电视机、电热水器、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便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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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复[2007]398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对公外汇账户业务涉及有关外汇管理政策问题的批复
对于长期不动户,可参照人民币账户的有关规定办理销户手续。此类销户不应影响开户人对账户余额及相关利息的所有权,不得将外汇资金兑换为人民币。你行应通过专门科目集中、准确地记录和保留销户后对开户人的外汇负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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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7]12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和新加坡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有关条文解释和执行问题的通知
第四条第一款对 “缔约国一方”居民的判定标准中所列的“法定机构”一语是应新方的要求根据其国内法的规定列入的,指依照新议会法案设立,并执行政府职能的机构,如“新加坡经济发展局”和“新加坡旅游局”等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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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令第5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条款修订]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