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资讯中心
税务政策解读 · 代理记账实务 · 税务风险防范,系统化的财税干货,帮企业合规降负、规避风险。
-
📄
发改投资[2014]2091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建设的通知
各级政府逐步扩大医疗、养老、体育健身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民办医疗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与公办医疗机构执行相同的价格政策;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
📄
财办行[2014]90号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印发后,我们陆续接到有关部门和人员电话咨询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的一些具体问题。为方便操作,我们制定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现予印发,请在工作中遵循。
-
📄
税总发[2014]10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
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仍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税务行政审批目录化管理的要求尚未得到全面落实。二是部分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流程设置和表证单书调整、修改滞后。三是后续管理跟进不够及时。
-
📄
财税函[2014]243号 财政部关于免征监狱布局调整建设项目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减免监狱布局调整建设项目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综[2007]38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监狱布局调整建设项目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07]45号)规定免征监狱布局调整建设项目(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批复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布局调整总体方案内的项
-
📄
人社部发[2014]64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年金基金股权和优先股投资试点的通知[条款修订]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股权试点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增资入股项目(以下简称“中石化销售公司股权项目”),投资优先股试点为中国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项目(以下简称“铁路发展基金优先股项目”)。
-
📄
税管函[2014]82号 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关于进一步推进集中汇总征税改革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海关总署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署研发字〔2014〕40号)的要求,切实深化税收征管领域的改革创新,在前期10个海关试点开展集中汇总征税改革初显成效的基础上,总署决定进一步深化推进该项改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
财金[2014]76号 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省级财政部门要结合部门内部职能调整,积极研究设立专门机构,履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策制订、项目储备、业务指导、项目评估、信息管理、宣传培训等职责,强化组织保障。
-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商标局关于新商标法实施条例施行后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审查流程调整的说明
在2014年5月1日前,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申请文件进行书式审查后,对其中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商标注册申请件发放受理通知书,通常情况下发放时间约为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1个月左右。
-
📄
商务部公告2014年第65号 2015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
对2015年12月31日前从始发港出运,需在次年到货的,关税配额持有者需于12月31日前持装船单证及有效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到商务部授权机构申请延期,延期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有效期最迟不超过2016年2月29日。
-
📄
国发[2014]45号 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
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着力构建规范的现代预算制度,并与相关法律和制度的修订完善相衔接。健全财政法律制度体系,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规范预算管理,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
📄
环办[2014]80号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所属环境监察机构应按照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的工作要求,启用新版(网络版)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进行排污申报、排污费征收工作。《排放污染物申报表(试行)》整体分为基本信息申报和动态信息申报两部分。
-
📄
银发[2014]287号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条款修订]
人民银行、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要针对辖区内不同城市情况和当地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要求,支持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把握好各类住房信贷政策的尺度,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
📄
建标[2014]142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
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明确造价管理机构职能,强化工程造价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责,落实工作经费,加大造价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制定工程造价机构管理人员专业知识培训计划,保障造价管理机构专业水平。
-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条款修订]
享受出口退税政策的融资租赁企业(以下称融资租赁出租方)的主管国家税务局负责出口退(免)税资格的认定及融资租赁出口货物、融资租赁海洋工程结构物(以下称融资租赁货物)的出口退税审核、审批等管理工作。
-
📄
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关于在工商总局登记的内资企业换领营业执照、备案联络员、年报公示等事宜的公告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已按照30号文件规定,于2014年3月1日启用新版营业执照。按照该文件规定,目前仍然使用原版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在2015年2月28日前换领新版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