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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纳税人识别号相关问题的通知

纳税人识别号

因系统升级,纳税人识别号规则发生变化,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部分纳税人的纳税人识别号不足15位的,我局已统一将识别号补足至15位,规则为原纳税人识别号+L后补0至15位。

二、部分纳税人的纳税人识别号中含有符号的,需要纳税人申请变更。请相关纳税人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变更纳税人识别号。

特此通知。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六年十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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