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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上海至美公益基金会等96家单位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税务三分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4]13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税[201]72号)、《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上海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沪国税所[2014]22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至美公益基金会等96家单位获得上海市2015年第四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财政局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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