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交通运输部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税总发[2016]15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或知照)。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9日
评论(0)
各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交通运输部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税总发[2016]15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或知照)。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