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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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