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问题的通知
各科、室、所:
现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问题的通知》(京地税地〔2014〕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大兴区地方税务局
2014年3月4日
———————————————— 对应法规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问题的通知》(京地税地[2014]26号)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