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2月13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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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2月13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