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强化个体税收征管,规范定额管理,解决个体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现就加强个体税收征管工作的有关要求作如下通知,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切实加强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管理
(一)提高税种登记录入的准确性、完整性,尤其要注意“经营类别和纳税期限”等具体项目。
(二)做好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的变更、停业、复业、注销、外出经营报验等管理工作,加强非正常户的认定和管理,对列入非正常户管理超过3个月的个体工商户,要按规定程序宣布税务登记证件失效。
(三)重点规范集贸市场的税务登记管理。目前,税务登记管理不规范的个体工商户主要集中在集贸市场。各单位要将集贸市场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作为规范户籍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坚决纠正只征税而不办理税务登记的做法。
(四)各单位的税收管理员要加强实地巡查,了解纳税户增减变化情况,加大对漏管户、走逃户、虚假停歇业户的清查力度,增强户籍精细化管理的责任意识,定期对纳税人的户籍信息、税源构成和相关纳税信息开展调查,分析税源变化,掌握税源发展趋势,及时堵塞户籍管理漏洞。
(五)对应办未办营业执照的纳税人,要督促其办理营业执照,并核定定额纳入征管系统管理(管理编码开头加“B”)。
二、依法做好个体工商户的定额核定
(一)各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尤其是税务所(农村分局)税收管理员,认真学习、研究《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严格按照《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确定的核定范围、核定办法、核定程序、核定期限等具体规定规范执法,按照《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岗位职责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操作,做到依法核定定额,并依据现行税政政策准确计算应纳税定额。
(二)扎实做好地税纯管户的定额核定工作。各单位应充分借鉴三行业电脑定税的成功经验,抓住影响营业收入的主要因素(参数)来测算营业收入,提高定额核定的科学、合理性。各单位可参照以下参数有针对性的进行行业典调并核定定额。如旅店行业以床位为参数,美容行业以美容专用床(椅)数量为参数,美发行业以美发工作台数量为参数,中医诊所行业以诊所医生数量为参数,西医诊所行业以治疗床为参数,口腔诊所行业以治疗椅为参数,电脑学校以计算机为参数,社会力量办学(除电脑学校外的其它社会力量办学)以教室或招收学员数量为参数,影剧院(录像厅)以影剧院(录像厅)的经营(使用)面积或实际座位数为参数,二人转剧场以剧场的座位数量为参数,健身中心以营业面积为参数,照相馆以经营面积为参数,打字复印以复印机台数为参数等等。
(三)积极做好国、地税共管户的定额核定工作。按照目前国家税务总局的政策规定,对国、地税共管的个体工商户的应纳税经营额由国家税务局负责核定。地税机关如有确凿证据证明共管个体工商户的应纳税经营额明显偏低,应主动与同级国税机关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定额调整工作。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名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调整为3%。各单位要切实加强与同级国税部门的沟通、协调,务必在3月底前按照规定程序切实做好共管户税收定额核定(调整)和送达“核定定额通知书”等相关工作。
三、做好个体工商户的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工作,继续推进个体税收税银(邮)一体化进程
(一)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简化纳税程序。对采取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实行简并征期、简易申报,降低征纳双方的税收成本。
(二)各单位辖区内如有协作部门营业网点,应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纳入个体税收税银(邮)缴税系统,按时向协作部门传输数据,并根据协作部门传回的数据及时打印未申报缴税清单,及时催缴税款入库。同时,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内部各部门之间要各司其责,形成合力。对外要加强与协作部门的协调配合,出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现代化征收手段发挥作用。
四、做好个体税收的相关工作
(一)继续抓好本单位个体工商大户的个体税收征管工作,要严格规范管理,提高监控水平。
(二)加强集贸市场的征收管理,尤其是各种专业市场的管理。
(三)巩固已有建账成果,对达到《个体工商户建帐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建帐标准的纳税人辅导其建帐,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建立健全账簿,依法实行查账征收,正确进行核算,如实申报纳税。
(四)切实加强对营业税未达起征点户(尤其是临近起征点户)管理,按程序送达“未达起征点通知书”,要注意未达起征点户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切不可因其不达起征点而放松或放弃正常管理。
(五)正确处理好落实政策与税收收入的关系,不折不扣地落实涉及个体工商户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下岗职工再就业以及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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