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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保留、废止(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为了维护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理性、统一性和时效性,现对保留、废止(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进行公告。

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保留、废止(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鸡西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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