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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为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执法依据合法有效,按照《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和全市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安排,市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黑河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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