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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以及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和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黑地税函[2016]65号)文件和全省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安排,齐齐哈尔市地方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齐齐哈尔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8月25日


  附件:1.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3.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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