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分(县)局: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陕财税[2006]8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7年1月23日
———————————————— 对应法规 ————————————————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陕财税[2006]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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