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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种征管促进堵漏增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种征管促进堵漏增收的若干意见》(国税发[2009]85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若干意见》是国家税务总局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9]16号)的重要意见和具体举措,各级地税机关要结合近期省局对加强税种征管工作的具体要求,认真研究、深入学习《若干意见》相关要求,逐项加以落实,确保圆满完成2009年各项收入任务。

二、各单位要按照《若干意见》的要求和省局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具体安排,结合当地税源实际,制定分税种的具体落实意见,强化对重点税种、重点税源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

三、各单位要将《若干意见》的贯彻意见报省局备案,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定期向省局报告(分别报送省局流转税处、所得税处、财产行为税处)。

                                             二OO九年六月十七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种征管促进堵漏增收的若干意见》(国税发[2009]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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