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各分(县)局、稽查局: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陕地税发[2006]11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6年10月23日
———————————————— 对应法规 ————————————————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陕地税发[2006]118号)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