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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12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省局制定的《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的意见》(陕地税发[2009]29号)和《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办税服务厅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陕地税发[2009]31号),一并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 对应法规 ————————————————

关于印发《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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