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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操作规程》的公告



【注:根据《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本文自2016年9月5日起全文失效。】

为规范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的业务操作,强化国际税源监控管理,维护国家税收权益,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制定了《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操作规程》,现予以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操作规程》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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