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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铜川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宜君县地税局、各分局,市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陕地税函[2010]21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市局将充分利用外部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有关“走出去”企业税收优惠政策,“12366”税收服务热线为“走出去”企业提供税收政策咨询。各局要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税企QQ、短信平台等载体把总局、省局和市局“走出去”企业税收指南网页地址对外公布,广泛开展相关政策宣传和咨询辅导。

  二、各局要主动联系商务、发改委和外汇管理等部门,全面了解本辖区企业和个人境外投资、承包工程、外派劳务、经营收入等情况,进行“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需求调查,做好优化纳税服务工作,并将调查摸底情况于今年9月27日前上报市局FTP/税政科。

                                             二○一○年九月一日


———————————————— 对应法规 ————————————————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步做好“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陕地税函[2010]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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