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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宝鸡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和资产重组税收征管的公告》的公告



  根据《税收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宝鸡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和资产重组税收征管的公告》(宝地税公告[2016]2号)已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现将全文废止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宝鸡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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