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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详情
咸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的通知
👤 咸阳市地方税务局
📡 来源:webtax:15116
👁 3 浏览
💬 0 评论
🕐 2026-09-23 13:17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市局基金处:
现将《
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
小微企业
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
》(
财税[2014]122号
)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文件精神贯彻执行。
———————————————— 对应法规 ————————————————
《
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
》(
财税[2014]1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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